近日,福建省委、省政府印发了《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》(下简称《意见》),对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出全面具体的要求。
《意见》从政府预算、部门和单位预算、政策和项目预算方面着手,要求各级各部门紧紧抓住预算收入、预算收支和预算资金使用效果三个重点,全面加强对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目标的总体规划,着力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。
《意见》要求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,推进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,强化对绩效目标编制的管理和对绩效运行“双监控”力度,明确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监督问责措施和财政、审计、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协同监督作用。
省厅将根据《意见》要求,结合我省交通运输领域预算管理实际,持续优化管理流程,着力完善标准体系,推动提升预算绩效管理的信息化水平。省厅将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,加强对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考核力度,建立常态化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通报制度,强化监督问责力度,进一步做好预算绩效综合管理工作。(厅财务处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