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持续深入推进“美丽南昌·幸福家园”环境综合整治,加快出租汽车行业文明服务质量提升,从2月24日起,南昌市城市客运管理处在全市范围开展为期14天的出租汽车车容车貌专项整治。
据悉,此次行动按照“整治有力、营运有序、管理有效、群众满意”的工作原则,对出租汽车的车身和标志标识进行集中查验,对车容车貌不达标的出租汽车,责令车属企业或驾驶员限期整改,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对标复核。所有车容车貌不达标的出租汽车必须限期完成整改,拒不整改或不按期整改到位的,其车辆不得上路营运。同时,南昌市城客处还将持续加大对出租汽车秩序整治力度,创造和谐、优良的出行环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