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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在广告中使用了这六个字,格力电器被告赔偿50万

  记者杨亮实习生孙菁文近日,格力电器因在广告中使用了“有凉感无风感”这六个字而被起诉,赔偿50万元人民币。这六个字用得有何不妥吗?

  记者了解到,“有凉感无风感”并非构成虚假宣传,而是同美的广告语撞车。因广告语用于其京东官方旗舰店所销售的某款空调产品,格力辩称该广告语系系第三方公司使用。

  12月26日,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判决,格力使用“有凉感无风感”广告语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,须立即停止侵权,并赔偿美的公司50万元。据悉,格力已主动履行判决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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