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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商品房新政出炉:交房后样板间需公示3个月

  南京商品房“全装修”新政出炉

  须建交付标准样板间,在房子交付后,样板间还要继续公示三个月

  新房的装修标准不透明,装修材料严重“缩水”,交付后货不对板,“精装”变“惊装”――这些困扰南京买房人多年的问题终于有了解决方案。南京市住房保障与房产局昨日正式发布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南京市商品住房全装修建设管理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规定开发商必须在销售现场公示装修标准和装修评估价格,且样板间公示截止时间须至项目交付后三个月以上。即日起,南京所有新申领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须按该《通知》严格执行。

  扬子晚报/扬眼记者 马祚波

  出台背景

  提升住宅品质,改善居住质量

  扬子晚报记者从房管部门获悉,《通知》出台的主要目的在于完善南京市商品住房全装修从设计、建设、监管、销售到交付等的全过程监管流程,规范全装修各方主体行为,确保全装修质量,强化全装修标准和价格备案监管,建立全装修权益保障体系,减少全装修纠纷,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。

  在这份《通知》中,记者发现,对全装修工程的全过程监管、明确装修标准、装饰装修单位和从业人员的管理、装饰装修材料、设备的监督管理、工程竣工验收、全装修价格备案、全装修商品房销售合同、第三方全装修价格评估、全装修现场公示、样板房、投诉处理、实施日期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定。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,对新申领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开始实施。

  房管部门表示,南京市商品住房市场已进入高品质开发、高质量发展和住有宜居的新阶段,人们对改善居住条件和美好人居生活的需要不断增长,全装修住宅比重的不断提高是大势所趋。加强商品住宅全装修监管,也是促进绿色、环保、节能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,有利于提升商品住宅品质,改善居住质量,稳步提高群众的居住水平,有利于加快南京市房地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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