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6日,国神集团宁夏鸳鸯湖电厂二期工程#4机组电力业务许可证通过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审查,并正式挂网公示。
按照国家发改委、国家能源局2月11日《关于公布河北等省(区)煤电应急调峰储备电源的通知》,该厂#4机组列为应急调峰储备电源并移出缓建名单。该厂立即行动,积极准备办理#4机组电力业务许可证所需材料。因通知中未明确移出缓建名单的机组编号,该厂积极联系国家发改委、国家能源局与西北监管局协调,最终顺利通过西北监管局审查,并挂网公示。至此,该厂二期工程2×1000兆瓦机组已全部完成电力业务许可证挂网公示。
根据公示要求,机组完成启动试运行后,应及时提供通过验收的相关证明材料,并在公示后三个月内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。该厂将积极推进二期工程验收工作,取得相关证明后及时办理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。